第11章 芭芭拉律师?法师(2 / 2)
芭拉女士,又或者说,在他前世的记忆里,活跃在阿美利加的知名人士中,压根就没有一个叫芭芭拉·巴布科克的。
但在伊芙琳给他介绍了一下芭芭拉的履历后,伊森便果断的选择了她。
这个名叫芭芭拉·巴布科克的女士出生于1938年,在1960年获得了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本科学位,后去耶鲁大学法学院进修法律,并戴着if勋章从耶鲁毕业。
之后,她去给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的亨利·埃杰顿法官当了书记员,然后为阿美利加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爱德华·威廉姆斯工作,在这两个大佬的推荐下,她在1968年的时候,成为了哥伦比亚特区的公设辩护人服务处的第一主任。
并从1972年开始,接受了斯坦福的邀请,来这儿任教。
这一事实让她成为了斯坦福历史上第一位女性法律教师。
当然了,她最牛哔的地方并不是她的从业经历,而是她从1970年开始,就在乔治敦大学和耶鲁大学教授妇女与法律的课程,并在过去的五年里,对阿美利加的女性法律史进行了汇编和总结。
用伊芙琳说的话来说,那就是——
“伊森,芭芭拉老师真的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她今年会出版一本关于基于性别的歧视和法律的案例集,很多教授都看过,夸奖她做得很好,是所有律师的榜样,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本案例集会让她的名声响彻整个阿美利加1
当伊森听到这里时,他顿时就明白了,芭芭拉女士就是适合自己的律师!
毕竟,敬畏法律,那只能让你成为合格的律师!
但在法律的道路上另辟蹊径,却能让你掌控魔法!
注:1if勋章:是米国法学院毕业生的一种荣誉奖章,只会授予每年毕业生中成绩前百分之十的人。2文中所写的与性别歧视有关的案例集是米国历史上第二本与性别歧视有关的案例集,芭芭拉凭借这本案例集闻名整个阿美利加法律界,之前和aga王对熬的金斯伯格就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对芭芭拉高度赞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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