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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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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小二了然道:“那您请随我来。”

春风楼不愧家大业大,连竞价投标都有个单独的房间,不知道会不会有竞拍号码牌——事实证明没有,只能靠喊。

林稚到时屋内已经零零散散坐了几个人,有男有女,衣着华贵,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他心中暗叹:“怎么办,竞争对手看上去都好有实力啊。”

这样想着,他却并不如何着急,心平气和在位置上坐着。

不多时,门外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一男子嘟嘟囔囔“我不想去!”一女子斩钉截铁“你必须去!”话音刚落,一个绿衣男子推门——被推了进来。

林稚刚才就觉得那男子声音有点耳熟,抬起头来,发现不仅声音耳熟,人更面熟——程令宜他哥,程砚清。

程砚清显然是被人推进来的,衣领都歪了,他看了看台下的众人,故作正经地理了理袖口,走到大堂中央,将一叠子文书扔在案上,清了清嗓子道:“我阿姊有事,今日买扑一事由我代她进行。都到齐了?那我们就开始了。”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大家都知道了,他刚刚是被程朝云推进来的。

林稚心中好笑,面上却不显,微微坐直身体,仔细听对方接下来的话。

程砚清声音没什么起伏地道:“先从五楼开始。”

春风楼一层是大堂,散座居多,供普通客人就餐,二楼和以上是阁子,供有钱的客人使用,是以五楼的租金最贵,从五楼先开始也没什么问题。

程砚清话音刚落,底下瞬间响起一阵此起彼伏的叫价声。

“我出五百两!”

“五百二十两。”

“六百!”

“……”

林稚心道:“有钱人真多。”他默默听着,五楼的租赁权最终被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以一千二百两纹银斩获。

接下来是四楼、三楼、二楼,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耳边接二连三地响起。林稚听得百无聊赖,仿佛银子都不是银子了,只是一串数字。

直到程砚清的声音将他唤醒:“一楼。”

林稚马上精神起来,声音不大不小地说:“三十两。”

刚刚那群“五百两”、“六百两”的贵人还没走净,听到他叫价三十两,纷纷轻蔑地勾了勾嘴角,有的甚至直接嗤笑出声。

林稚不为所动。

这些人难道不懂得一个道理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再说他现在已经有五十两的身家,怎么样也算达到小康标准了。

程砚清眼光扫了过来,认出林稚是那日在夜市卖樱桃煎、被自己挑剔的弟弟夸了又夸的那人,挑了挑眉,问屋内众人:“还有要跟价的吗?”

一楼这种供普通客人的散座自然入不得贵人的法眼,纷纷摇摇头走了。

而真正和林稚竞争一楼的,身家甚至还不如他,根本付不起超过三十银两的价钱,也摇摇头走了。

春风楼一层,成功拿下。

这可真是出乎林稚的意料,原本已经做好会把五十两全部搭上的准备,没想到还能剩下二十两,真好!

他乐悠悠走过去签署文书,程砚清在一旁摇着扇子问他:“怎么,鸡蛋煎饼这么赚钱?”

林稚冲他笑了笑。

想不到吧,就是这么赚钱!

买扑完毕,接下来就该搬家了。春风楼一层有住间,也不用怎么打扫,干净得很,食宿问题完美解决。

临走前,林稚把那三株栀子送给赵二娘,对方对他表达了一番不舍,接着便把水晶生煎的方子讨了去;炉车体积太大,不好带走,有食店后也不用每日推着它摆摊,索性送给了胡大郎。

做了些零食杂嚼,林稚又去慈幼局看了看小蛮、阿福和云儿他们。接着便是采购食材碗筷、打扫卫生、做做广告。

一连忙了四五天,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处理完毕,林氏食铺总算是开了业。

作者有话要说:

1春风楼的相关描写参考樊楼

鲜虾烧麦

开业当天就有人送上贺礼,除了赵二娘和胡大郎两个老朋友、孟淮安和程令宜两个小朋友,孟琼舟居然也让陈平送来了一份礼物。

打开木箱,林稚瞬间被那流光溢彩的光泽南风知我意晃了晃眼。

是一套玻璃餐具。

玻璃在本朝可是稀罕物件。

与后世不同,本朝瓷器并不如何珍贵,因为宫廷和富商对瓷器并不喜爱,反倒以玻璃为重。所谓“南番酒色紫玻璃,碗碟杯盘入眼稀”,就是这个道理。

陈平胸有成竹地问:“这是我家阿郎精心挑选药玉盘碗,小郎君可还喜欢?”

玻璃碗壁晶莹剔透,透出淡蓝色的光芒,不见一丝杂质,仿若蓝莹莹的琉璃冰块造就而成。

别说是在古代,就连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如此澄澈透明的玻璃种都少见。

说不喜欢是假的,林稚推辞:“这太贵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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