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锦绣盛婚 第114节(2 / 2)
。”
“姜筱,你说谁是老鼠!”宋喜云脸一烧。
“谁翻墙谁听墙角,那就是呗。”姜筱把毛巾拧干,若有所指地看了看脸盆里的水,“大舅娘,洗脸水比洗脚水干净,你应该不介意吧?”
她这句话一出,宋喜云就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后一蹦,防备地盯着她。
姜筱这死丫头可是连何来娣都敢泼洗脚水的!
“姜筱,你现在是越来越没大没小了,对长辈你都敢又骂又打,我倒是要看看,你二舅出院回来咋处理你!”
“哦?我二舅能出院了?”
姜筱眼波一扫,鄙弃地看着宋喜云,这个女人好吃懒做爱占便宜,但是让她冲锋陷阵她立马怂。
至于姜保河,姜筱还真是不怕了。
别说她现在速度够快力气够大,就说他那脚,还能走路吗?
想必以后的姜保河最多也就能驻着拐杖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前挪!那样的姜保河,还能是她的对手?
这时姜筱没有想到,已经出院的姜保河,遇到了前世他的第二桩孽缘。
不,应该说是那个女人的孽缘!
姜保河现在根本走不了路,所以姜保国跟丁美芬借了自行车,准备载着他回泗阳村。刚推动自动车,姜保河就看到了正迎面走来的两个女人。
我就要她
如果姜筱在这里,就会认出来,其中一个正是包子铺老板娘的妹妹,余春雨。
余春雨今天也一直在镇上到处闲晃。
昨天早上孟昔年走后,她心里一直念念不忘,根本放不下他。
虽然她自己也跟姐姐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姜筱很快要到她班上读书了,以后要找机会接触到她哥哥还不是很容易的事?
可是她还是希望能够在下学期之前先跟他多见几面。
所以她就跟着了魔似的,约了一个女同事陪她在镇上闲逛,其实就为了试试能不能碰到孟昔年。
她的女同事叫邹小玲,是从外镇过来的,也是代课老师。
邹小玲十八九岁左右,圆脸,有一只小梨涡,梳着一条大辫子,耳边夹着一只格子布做的发卡,虽然不是十分漂亮,却是看起来很是舒服的一个女人。
其实她跟余春雨站在一起,明显是余春雨更漂亮。
但是,邹小玲就这么撞入了姜保河眼里。
因为当年那个让他跪在门外苦求而不得的姑娘,那个差点成了他媳妇的姑娘,也是圆脸,也有一只小梨涡!
那个女人早就成了姜保河的心魔,现在看到与她有几分相似的邹小玲,姜保河只觉得自己满身血液都在咆哮!
他的呼吸一下子重了起来,猛地拽住了站在旁边的何来娣。
“保河,咋了?”
姜保河手劲大,这么猛地一拽,把何来娣都掐痛了。
“娘,我要娶媳妇。”姜保河紧紧地盯着那个女人,斩钉截铁地说道。
他要娶媳妇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这么多年,他心心念念就是娶媳妇,泗阳村谁不知道?
只是现在他这样子,要娶媳妇就更难了。
何来娣闻言就有些发愁,但还是点点头说道:“成!回去之后娘就马上托人去找,今年内一定给你娶个媳妇回家。”
“不用找,我就要娶那个。”姜保河手一指。
姜保国和何来娣几人都顺着他的手指望了过去。
两个大姑娘,都长得挺好,让人眼前一亮。
姜保国瞧见余春雨,也觉得这姑娘长得太好看了,尤其是那身子,看着很熟,很有感觉。
但是这么好看的姑娘,又还不到二十的样子,人家会看得上一个年过三十的独眼山沟农民?
姜保国嗤之以鼻。
他这个弟弟就是异想天开。他都娶不上这样的姑娘,现在还要哄着那个肚子里怀有别的男人的贱种的丁美芬,姜保河凭什么肖想那两个姑娘?
何来娣一眼也是看中了余春雨。
之前姜筱就觉得,余春雨是大部分当婆婆的都想要的那种儿媳妇,因为她的身形很健美。
现在何来娣也是看中了这一点。
虽然知道自家儿子配不上那个姑娘,但是她还是忍不住道:“保河,你是看中那个高一点的是不是?那姑娘长得是不赖,屁股够大,好生养。”
对,她看中的就是这一点。
姜保河却道:“不是,那个我不要,我要她旁边那个。”
邹小玲虽然是圆脸,但是身材却很娇小,看着也不过一米五五左右,骨架也小,有点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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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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