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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蔡天宇是双手抱胸直勾勾盯着公寓大门度过的。

终于大门打开,方云薇走出来了。她背着后背包,穿着和那天一样的黑色羽毛衣,因为天气暖和了些,帽子没戴上,拉链只拉到一半,露出里面暗红色的高领t恤。

「学长,你到啦。有什么事吗?」

看她披散着头发,眼神因疲惫而略显黯淡,蔡天宇笑了。他笑,是因为忽然懂得了一件事。

原来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明明方云薇满脸倦容,还是觉得她可爱,其实无论眼前的她是什么模样,他大概都会觉得好看。明明他们只是面对面站着,她只是简单问了一句话,他就满心欢喜,觉得只要能跟她在一起,就是快乐的。

原来这就是喜欢!

一路行来打了几次腹稿的告白全都被蔡天宇拋到九霄云外,他定定看着她,迫不及待脱口而出:「我喜欢你,当我女朋友好吗?」

方云薇呆住了,微微张开的嘴让她看起来有点傻,但蔡天宇还是觉得她可爱。问题是,她没有回答。

蔡天宇有点慌了,他可没有被拒绝的备案。

「你不,不喜欢我吗?」

方云薇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涨红了。她咬着嘴唇,好似用尽了全部的勇气终于轻声吐出几个字,「喜,喜欢。」

蔡天宇咧开嘴笑,再问了一次:「当我女朋友好不好?」

方云薇害羞地垂下眼睛,等再抬起眼睛时,目光坚定。

她说,「好。」

蔡天宇觉得自己听到了天使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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