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2 / 3)
的,还有的种药材呢。
再谈谈府城的风光。
温润没去过府城,原主倒是去过,可惜,原主当时是去考试的,没心情浏览风光,考完出来就接到了消息,火急火燎的跑回家,就被嫁出去了。
现在提起来,真的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都没时间观赏风景。
他们聊了半天,终于,这饭算是做好了。
老王家节俭啊,饭菜都很符合当地的民情。
大过年的,他们吃的就是白斩烧鸡东坡肉,糖醋鲤鱼腌笃鲜,主食配的是阳春面,大概是怕他们吃的这么多肉食,太油腻,这阳春面里一滴油都没放,只放了面条,清汤,以及一把青菜,一勺白色的葱花。
汤是甩袖汤,撒了一些翠绿色的葱花。
“来吧,吃饭!”温润就这么一句话,然后低头用饭。
他平时并不讲究什么“食不言寝不语”,但吃饭的时候,也会尽量少说话,除非一定要说,也会先把饭菜咽下去,再开口说话。
不过这次么,他将这六个字,奉行到底。
陪着他吃饭的,就是两个弟弟,还有金大洲跟元刀两位捕头,以及那位什长小将。
什长小将倒是吃的稀里哗啦,反正他是不见客气。
其他人低头吃饭,同样是一言不发,大概这是他们吃过的最快的一顿饭了。
饭后两个弟弟说要去看书写寒假作业,温润同意了:“记得看半个时辰的书卷,就要远眺一段时间,不能累着眼睛。”
“知道了,哥夫。”两个少年又行了一礼,这才退出去。
充分体现了教养良好这四个字,那彬彬有礼的小样子,羡慕死了金大洲这样的人,他也有儿子啊,可那小子跟个猴儿似的,两天不上房揭瓦,三天早早地出门惹事儿。
“几位,请。”温润端着茶杯,可他不喝茶。
这个就是“端茶送客”的意思啦!他跟辛明县令学的有模有样。
门口站着充当小厮的人是程老五,这人别的不说,嗓门儿最大。
一看东家端起茶碗,不喝却一直端着,他就在门口吆喝了一嗓子:“送客!”
“噗!”
“噗!”
“噗!”
嗯,三个人都喷了。
金大洲跟那个什长小将,是是真的喷了,他们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平时也没什么人跟他们讲究这个啊!
元刀捕头喷了,是他突然意识到,他好像是听说过这样的场景。
只是一直没发生在自己身上过,就没有那个自觉。
温润皱眉:“怎么着?还想在我家里,吃晚饭?还是要过夜?还是要强行搜查?”
说着话的时候,温润使劲儿将手里的茶碗摔在了地上:“你们都要干什么?欺负人也不是这么欺负的,我一定要去府衙,亲自敲鸣冤鼓!”
鸣冤鼓乃衙门中的设施,又叫喊冤鼓。
所谓击鼓鸣冤就是指敲打这个鸣冤鼓。
其实这是包青天留下来的规矩。
据说包公上任开封府后整吏治:
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
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
开封府门前竖起登堂鼓,后世的“击鼓鸣冤”就是从这里得来的。
后来各级地方衙门口,都设置有一喊冤鼓,供老百姓鸣冤报官之用。
到了现在,已经有了明文规定:击鼓之事,必断!
也就是说,一旦有人敲了鸣冤鼓,不管当官的在干什么,哪怕是在洞房呢,也得提起裤子,系上裤腰带,出来升堂问案。
而一旦击了鸣冤鼓,这案子就不可能私了,且有些案子大的,是要上报刑部,大理寺与督察院的,如果地方官处理不了,就得直奔京城,三司会审。
就是这三个地方一起审案子,非大案要案,是不会闹得这么大滴。
温润这么说,就是要将事情闹大,闹开的意思:“我一个堂堂的举人,竟然被人无缘无故的欺上门来两次,要你们任何调令,文书都不出示,真当我老王家这宅子,是城门洞子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告诉你们,我家王珺是回了大营,不过他很快就会回来,带着他麾下那些兵丁,找知府大人,守城将军,问个清楚明白。”
这个时候,有个兵丁在外面,鬼鬼祟祟的朝那什长小将摇了摇头。
那小将顿时就站了起来,对温润躬身道:“是我们一群粗人,不懂这些规矩,打扰温雅士了,我们这就告辞,告辞!”
说着倒退出门口,转身落荒而逃。
金大洲跟元刀还记得自己的家眷,不过这会儿,家眷们都上了马车,也准备要走了,俩人也是十分的羞恼,那家伙跑路了,怎么不等等他们俩啊?
他们俩倒是骑马来的,可家眷的马车也不能跑太快,会颠散架子哒!
一伙人走的干脆,温润站在自家门口运气:“什么东西!”
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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