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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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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差异,很快地就来考验他们。

晚饭,他们上酒楼用餐,伙计领他们到二楼靠窗的雅座,尚未到定点,公孙华便听孙苒惊呼,「安迪、柔依?」

两人见到孙苒,也是欣喜地打了招呼,安迪看向孙苒和公孙华,「不介意的话,一起坐吧?」

柔依也点点头,「是啊是啊,人多热闹嘛。」

孙苒看向公孙华,眨了眨眼,「可以吗?」

公孙华虽然比较喜欢两个人吃饭,不过见她眼里有着期盼,还是点了点头。安迪和柔依便坐了进去,公孙华眼尖,发现孙苒距离安迪的位置比较近,便巧妙地越过孙苒,先坐到安迪旁边,孙苒也没察觉什么,在他对面坐下。

孙苒先向两方互相介绍:「公孙华,这是我以前的客户,安迪和柔依;安迪、柔依,这是我的伴侣,公孙华。」

「公孙先生,幸会。」两人分别和公孙华握手。

孙苒对曾经的客户都很熟悉,虽然平时没在联络,但久违异乡的碰面令三人都十分愉悦,孙苒不自觉沉浸在久违重逢的喜悦之中,公孙华本就不是特别擅常搭话的人,见三人聊的开心,自己也融入不了,索性喝酒看窗外夜色。

倒是安迪十分热络,有意让公孙华加入话题,「不过话说回来,苒苒,你是怎么和公孙先生认识的?」

孙苒偷覷了眼公孙华,「因为我接了御琼的婚礼案。」

安迪和柔依十分意外,柔依不禁问道:「御琼婚礼不是向来自己举行的吗?」

孙苒笑了笑,没打算解释太多,「是啊,不过这件事说来话长。」她耸了耸肩,有意将这件事轻松带过,「其实近年来,御琼人也逐渐开放了,也许以后两个城市可以和谐互动呢。」

「是这样吗?我还以为蒙马市里头的犬族都是流浪犬呢。」安迪看向柔依,「看样子倒是我们见识浅薄了。」

「别这么说,我也是认识了公孙华之后才更瞭解犬族的。」孙苒说道。

结帐时,安迪和孙苒抢着付钱,公孙华不常在外用餐,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新奇的景象,此时柔依偷偷凑过来,和公孙华说:「其实啊,我一直觉得孙苒小姐有恋犬情结。」

公孙华来了兴致,「此话怎讲?」

「她帮我们办婚礼的那时候,是有男友的。」公孙华一听这话醋醰子就打翻了,不过柔依又道:「但我和安迪都觉得,她男友对她而言,简直可有可无,后来有一次和她去逛街,我发现她特别注意街上的犬族,就问她是不是喜欢犬族,你猜她怎么说?」

公孙华瞄了眼那边还在抢结帐的两人,摇摇头,迫不急待想知道答案。

「她说啊,她很是羡慕她祖父母的情感,而她祖母,不就是犬族吗?只可惜她歷任交往对象都是人族。」柔依笑道,「看来苒苒现在终于得偿所愿了。」

公孙华听了这番话还高兴着,却见孙苒在那里和安迪拉拉扯扯,他抿唇走过去,冷着脸挤到两人中间,他侧头看孙苒一眼,握住她的手,轻轻将她还握着纸钞的手缩回去,看向安迪,淡声说:「推来推去做什么,以后我们再请回来便是。」

安迪一愣,随即哈哈笑道:「公孙先生说得是,下回一定让你们请。」

道别后,两人走在河堤边,杨柳依依,夜晚的河堤与白日感受不同,别有一番情怀,孙苒像个少女一般地依偎着公孙华,她享受着两人之间静謐的甜蜜,但都快走完全程,发现公孙华竟不发一语,不由打量了他一会,发现他板着脸,她退开了些,有点意外,「你还在生气?」

他刚才对安迪说话冷淡的样子,她自然注意到了,但她想他是明白事情经过的,没想到都过了这么久还在意那点「小事」。

公孙华抿了抿唇,扭头看向一旁,「没有。」

妈呀,可爱透了。

孙苒忍笑,挽着他手臂,忽然说起往事来,「我小时候,吃完晚饭,都会跟祖父母去散步。我小时候,是我父母亲感情最好的时候,他们俩你儂我儂的,很常把我晾在一旁,所以我反而跟祖父母比较亲,尤其是我祖母,因为周围只有祖母是犬族,我总觉得她的耳朵和尾巴特别新奇,时不时就想摸两下,爱不释手呢。」

「我见过你祖母。」他说。「在照片里。」

「咦?」孙苒眨了眨眼,恍然道:「你是看见我房间里那张照片吧。」

「嗯。」公孙华点点头。他不知孙苒怎么忽然跟他说起这些,但既然是她的过去,他也很感兴趣,「后来呢?」

「后来……」她顿了一顿,「我祖母去世以后,我就再也没摸过犬族的耳朵和尾巴了,我也不可能随便乱摸客户的,我祖母说过,亲暱之人才可以摸耳朵,至于尾巴……她那时候是跟我说,只能摸她的,不过我想,我现在应该能摸摸你的?」

他眸色深邃了些,「尾巴对犬族来说,是很敏感的,确实不能乱碰。」他将尾巴伸到她面前,像是邀请她触碰。

孙苒满怀期待地摸了上去,随即惊道:「好毛喔!」

公孙华失笑,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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