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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5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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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觉得骑警好,威风,有范儿;张文雅觉得普通警车巡逻警就行,出个啥风头呢;查理也不同意骑警,骑警很少下马,失去了跟普通群众打成一片的意义。弗兰克反驳说坐在警车里也只跟同车警察有交流啊,也没有强在哪里。

弗兰克又说骑警相对安全,普通巡警说不好会接警到什么社区,要是去了治安不怎么好的社区,安全很难保证,就是跟着摄制组和保镖也不能百分百保证。

张文雅觉得考虑的很对,骑警不会频繁接警,就是在闹市区巡逻,是城市的排面,相对安全。

查理有点悻悻:又要让约翰出风头啦。

骑警肯尼思觉得今天的体验新鲜有趣。

骑警也大多两两出动,巡逻地段从某街到某街,多是繁华地段,繁华地段人多,一来是城市排面,二来要是有什么聚|众|骚|乱乃至暴||乱之类,一匹马上千斤的重量,冲击力相当大,可以瞬间冲散暴徒们。

骑警队队长亲自为他介绍装备:警棍、催|泪|弹、豆袋枪,因为他不是受过正式训练的警员,没有配发实弹枪。

然后多调一组骑警跟随他一同巡逻,前后拉开距离。

巡逻地区就在时代广场,一开始没人认出骑在黑色高头大马上的骑警同志是小肯尼思,直到时代广场的一块大屏幕上切到《与约翰的一周》真人秀节目。

身穿骑警制服的小约翰帅极了!

法学院的女生们全都坐不住了!

谁能挡得住身穿骑警制服的小约翰的迷人魅力!

没有人!

没、有、人!

大帅哥,制服,高头大马,热门元素齐了!

张文雅也挡不住丈夫的魅力。

好家伙!这是妥妥制服诱惑呀!

不对,还是骑警队的最佳广告!

他们婚礼上的骑警仪仗队直接导致申请骑警队的人数激增,连普通警校的报名人数也激增。警察总局和骑警队不会拒绝肯尼思议员来体验生活,可以预见,节目播出后申请骑警队的人又将激增!

肯尼思这个下曼哈顿国会议员还有三个月卸任,据说最后一班岗就是要给纽约州警察系统增加联邦拨款,以更好的维持治安。

纽约州别的城市倒也罢了,纽约市作为美国第一大城市,治安压力极大;反而人口第一的加州的最大城市洛杉矶远远没有纽约市人口多,洛杉矶全部警员是一万多人,纽约市全部警员三万人。

警局的预算由联邦财政和州财政支出,主要是州财政,以“亿”为单位,开支包括薪水、加班费、办公费、抚恤金、退休金等等,没有什么福利。上一次纽约警局发超额加班费还是五月世纪婚礼,有玛氏买单,加班费给的比平时多,还有人手一份结婚礼包,全体警员都很高兴。

电视屏幕上的骑警肯尼思帅气英俊,威风堂堂。

他也没干啥事,就是骑着马走来走去,活广告了属于是。他也觉得挺轻松的,还是第一次在时代广场这样的地方骑马呢。

沿途群众发现是他后都只想看他,很多人专门拿出相机拍他,没有相机的立即冲到附近的电器店里买拍立得相机,其他媒体的记者也都跑来拍他。

没在怕的啦!

作为从小被人拍习惯了的王子,这不算什么。

很多人都对他喊“约翰,新婚快乐”,他超级高兴。

也有人提出要跟骑警肯尼思先生合影,这也属于警察服务的一种,骑警特别受外地游客和外国游客的欢迎,结果是肯尼思有两个小时没法挪窝,都跟游客合影了。

中午换班轮流吃午餐,同行的骑警很不好意思的请他在明信片上签名,说全家都是他的fans,可惜议员先生没有继续参选纽约州的参议员,他也已经动员宾州亲友一定给肯尼思议员投票。

这番话说的肯尼思议员心里美滋滋的。

他一边签名一边想,这就是民众的“爱戴”,这种感觉确实好极了!

他也问了骑警队的待遇如何,年薪多少,工作危险吗,为什么想成为骑警。骑警的年薪比普通宣誓警员要高,还是政府公务员,能够得到市民的信任,这份职业荣誉是几乎所有年轻警员都看重的。

作者有话说:

制服py元素有了。

◎小别胜新婚◎

《与约翰的一周》大获成功, 美国王子经受住了摄影机每天十几个小时跟拍的考验,难能可贵。

政客们也常在镜头前显示“深入群众”,通常是到什么救助所的免费食堂分发食物, 摆个样子作作秀, 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真正做到了“深入群众”下基层。各家电视台也都是一面倒的赞他平易近人,连续五天换了五份工作,也都能做的有模有样。

酒店保洁是旅游业和低薪人群, 饮品店是饮食业,工地是基础建设,出租车司机是交通,骑警是治安, 可以说概括了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媒体都在说王子正在为登上更高的职位做准备,也许会在竞选总统之前先担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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