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1 / 2)
铁簪锋利非常,林纸鸢对着狼身没头没脑的刺下去,一边刺一边大声嚎啕,她怕到极致,大脑几乎一片空白,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一定要去救他。
忽然,她刺中了关窍,一股狼血喷涌而出,溅了她一头一脸,野狼的身子软了下去,林纸鸢赶紧停手,怕铁簪透过狼身伤到季明烨。
她捉着两只狼耳,使出最大的力气将狼身拖开,转头来看季明烨。
还好还好,季明烨虽然一身鲜血,但眼睛还睁着呢。
林纸鸢抽泣了一声,呆呆的看着季明烨,不敢去搬动他,甚至不敢去细看他:“你还好不好?”
刚才几乎被林纸鸢震慑住的八目回过神,赶忙过来帮着把野狼搬开,林纸鸢泪眼朦胧,狠下心来要去看季明烨的伤势,就见季明烨一把跳起来,将她紧紧抱住。
林纸鸢不可置信的看着他:“你你没有伤着么?”
季明烨低头看她,就见林纸鸢满脸鲜血,满头青丝流移四散,随风而动,狼血在她白皙的脸上化了开来,比最好的胭脂还要鲜艳,纤弱与野性在这一刻结合,林纸鸢美得像林中的山妖。
季明烨低头看着怀中的美人,声音远远的传入林纸鸢的耳朵里:“我怎么会有事,倒是你,你有没有受伤?”
林纸鸢摩挲着季明烨的臂膀,疑惑道:“这些血?”
“是狼血,你看。”
林纸鸢低头看去,就见野狼腹部被豁开了一条极大的口子,鲜血便是从那里流出来的了。
季明烨笑道:“这头狼应该是被狼群赶出来的,你别看它大,实际上它还没长成呢,捕猎经验也不成熟,居然把肚子亮到人前,这不是找死来的么?”
林纸鸢抽了抽鼻子,好半天才开口说道:“你吓死我了。”
“是你吓死我了,你刚才靠的那么近,我生怕它临死挣扎伤了你。”
二人还待说些什么,八目蹲在野狼旁边轻轻的咳了一下,林纸鸢猛然意识到她还和季明烨抱在一起,赶紧小手一推,将季明烨推了开来,背后身去。
八目避开季明烨恼怒的眼神,死盯着地上的死狼不抬头:“我们快点把这里拾掇了吧,还赶着下山呢。”
季明烨没好气的说道:“那你倒是动手啊。”
八目赶忙抽出自己的匕首,细细的将狼皮剥了下来,季明烨则是走到死鹿旁边,试图割一点没被狼咬坏的鹿肉。
可惜这头狼傻不愣登,对着鹿一通乱咬,完好的鹿肉并没有多少。
二人分头行事,手脚飞快,显然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林纸鸢帮不上忙,便赶紧拔了些野草,编成草绳,以便去捆狼皮和鹿肉。
三人满载而归,但由于耽误的时间太多,回到小院时已经是月上梢头。
大家烧水的烧水,洗漱的洗漱,做饭的做饭,终于赶在午夜前安置好了一切。
林纸鸢躺回熟悉的炕上,那种被野狼吓到,如芒在背的感觉渐渐消逝了去,一股奇异的新奇感和兴奋感油然而生。
她在炕上翻来翻去,想了半天还是不得劲,又爬起来看了看挂在墙角的狼皮,还大着胆子去摸了一摸,高兴得直乐。
“明天我就去找皮匠,让他将这狼皮处理好,给你做件大袄!”
林纸鸢摸了摸狼皮上的几个孔洞,笑说道:“早知道你这么行,我就不上去丢脸了,还把这么好的狼皮捅破了。不过也没事,有破洞的地方我给你缝在里面,把好的风毛露出来,保准给你做得又保暖又好看。”
季明烨看着她兴高采烈的模样,十分惊讶。
他一路上还在为自己下探狼腹的行为自责,觉得这样会吓到林纸鸢。
毕竟林纸鸢是位听到风声都会梦魇的柔弱女子,经此一役,说不得要做噩梦。
他都已经做好了彻夜照顾的准备,没想到林纸鸢对着狼皮品头论足,毫无害怕的意思。
季明烨试试探探的问道:“你现在可害怕么?”
林纸鸢站得有些冷了,忙回来缩进被窝里,对季明烨笑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点儿也不怕,只觉得新奇有趣。”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一直囿于院墙之中,从未出过这样的远门,见过这样新奇的事情。
而且重生之前,她在苟宅度过了两年暗无天日的时光,这段时光虽然给她留下了阴影,却也磨炼了她的心智。
重生之后,她先是挣脱了父母强加给她的婚姻,又参与了苟举人的倒台,身边还有着季明烨的陪伴,那日醉酒算是将心中的阴郁愤懑都发泄了出去,此时方觉得重新活过一回,心态都变得不一样了。
季明烨的眼神中带着一丝赞许与安心,他也发现林纸鸢在祠堂一事发生后,似乎变得刚强了许多,不管以后将要发生什么,这总归是件好事。
皮子得七天才能做好,林纸鸢便趁着中间的空档给季明烨缝制大袄。
既然都加上风毛了,那肯定不能用棉布缝,非得用丝绸不可。
既然用了丝绸,那肯定不能光秃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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