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2)
林纸鸢看着季明烨的后背,惊得目瞪口呆。
她原以为黑背这个诨名不过是在嘲讽季明烨的百衲衣,没想到季明烨的后背上真的有一个狗头花绣。
那狗头生得还挺凶!
八目被林纸鸢一句话憋得脸红脖子粗,忍无可忍的反驳道:“这是狼!”
八目第一次在林纸鸢面前吼得这么大声,就好像小孩心目中的英雄被否定了一样,他把季明烨的后襟扯得老高,气得直跳。
“这哪里像狗了,哪有这么威风凛凛的狗!”
林纸鸢被八目吼得晕乎乎的,再次朝着季明烨的后背细细看了过去。
果然,那狗头,不对,那狼首花绣栩栩如生,耀眼夺目,周身散发着一种狂暴的野性,特别是那双狼眼,其中闪耀的寒芒昭示得凶悍与傲气,绝非是为奴做仆的犬类可比。
花绣刺在季明烨健壮的后背上,筋骨攒动之间,狼头堪比活物,一眼看去如同利刃出鞘,杀意沸腾,令人胆寒。
八目看林纸鸢收敛了神色,还不罢休,他傲然道:“这可是国都盛天赫赫有名的”
家纹二字还没有说出口,就被季明烨的咳嗽声打断了,八目话锋一转:“的花绣师傅的作品。”
林纸鸢连连道歉:“是我的不是了,我只在古书上见过狼,书本上的画儿粗糙,还没有这花绣精细,一时没有认出来。”
季明烨将衣裳后襟从八目拽得死紧的手里夺了过来,穿上了外衣,又整了整衣袍,对林纸鸢笑道:“那你有没有兴趣去见一见狼呢?”
林纸鸢眼前一亮,说道:“想是想,可哪里有呢?”
季明烨指向东北方向:“据我所知,省城太魁有一处绵延高山,山中野兽繁多,除猎户以外,一般人不敢擅入,山顶是一片稀松草原,应该有狼群出没,离林家镇倒也不是很远,坐马车的话半日就可到。”
林纸鸢脑海中出现了一片丛林之景。
树木参差,暗处隐藏着一双双红眼,便是山中的精怪野兽。
林纸鸢心里直打退堂鼓:“还是算了吧,既然别人不敢去,我们也别去了。”
季明烨笑意弥漫:“你怕了?”
这次林纸鸢没有否认:“难道你不怕?说实话,苟举人死后我心里的确松快了不少,也想出去走走,但这种山高水险的地方,还是没必要以身涉险吧。”
八目笑嘻嘻的说:“嫂子,你别怕,大哥心里有数得很,我们之前就在那山上待过一阵子,只要有刀有火,就没有野兽敢近我们的身,一块去玩玩吧。”
林纸鸢听言十分惊讶,没想到季明烨还有这般本事,在八目一叠声的撺掇下,竟也有几分心动。
她还从来没有去过那种地方呢。
林纸鸢看了看天色:“现在去,应该来不及了吧。”
季明烨笑道:“自然是来不及,明天动身也使得,今天我们可以去松阳县里买些刀斧傍身。”
林纸鸢突然想到了一心参军的林九云,决定趁此机会也给林九云买一副趁手的弓箭。
到了松阳县中,三人先去了兵器铺子。
由于寻常百姓兵器管制的缘故,兵器铺里的现成兵器只有一些短刀、匕首之类。
季明烨选了半天,只选了两把小小的匕首,又试了试锋芒,勉强点了点头。
林纸鸢在一旁看着林林种种的弓箭,简直挑花了眼,不知道选哪一种好。
旁边的店主看着林纸鸢纠结的样子,眼珠一转,将橱柜里的一把将近三尺的大弓拿了出来,说道:“嫂子看看这把弓,可喜欢?”
林纸鸢接过大弓,只感觉手中一沉,登时对这把弓箭很有好感,而且弓箭上雕花嵌宝,弓面油光水滑,两端还包裹着鲜亮的红绸,真是又实在又漂亮。
林纸鸢越看越觉得和林九云十分相配,脸上却不露出喜色来,只淡淡问道:“这弓多少钱?”
店主笑道:“这可是我们店的镇店之宝,嫂子看样儿就知道是好东西,我给个实诚价,二十五两纹银,怎么样?”
林纸鸢眉头一皱,二十五两纹银,只怕都够普通农户吃住一年的了,她嫁人时置办全套的家什,也没花费二十五两纹银呢。
可手里的弓这么漂亮,林纸鸢摸了又摸,末了还是决定为林九云买下这把弓:“你看便宜点行不行,二十两,我就买了。”
店主的笑容越来越大,刚要再推让几番,林纸鸢手里的弓就被季明烨夺了过去。
季明烨垂眼瞥了一下店主,店主心中一慌,脸上犹自笑道:“嘿嘿,哥,您看看,多好的弓。”
季明烨将弓在手中摆弄了几下,又用手拨了拨弓弦,嫌恶的将弓丢回店主手里,一脚蹬上柜台。
“弓胎子差,牛角面粗糙,连弓弦都做得这么松垮。弓面上贴层松木,镶几颗下脚料的玛瑙珠子就敢卖二十五两,你当我傻子?”
店主心中一沉,刚才他光顾着招呼林纸鸢这头肥羊去了,没注意随她来的还有这样眼光锐利的人,连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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