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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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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你的活吧,就这么些活也好意思蹭吃蹭喝的。”李峰看了一眼厨房的方向,觉得余暮得意的目光碍眼极了,尽管他给了自己一个借口跑过来帮忙,但又不忍加重明哥儿的负担。

“不如这样吧,”余暮的脑子有时候也很灵活的,为了能吃上一口好饭而不是猪食充分开动大脑,“明哥儿不是有几亩地的吗?老大,不如我们两个把地里的活给包了,让明哥儿给我们做几顿好吃的怎样?”

一边闷头干活的李大山忍不住笑了,他也是个老实汉子,两个小子受明哥儿颇多照顾,他实心里想帮明哥儿干些力气活,没想到一顿饭就引来这么两个壮劳力。

“大山大哥,你说我说得怎样?反正明哥儿怀了身子也干不了田里的重活,估计到时候也是请人帮忙,还要付工钱,我跟老大只要有口吃的就行了。”余暮立马拉过李大山帮他说话。

李大山乐呵道:“我看你们啊,还是赶紧娶个哥儿回来,不说其他,家里好歹有个做饭的。”李大山充分理解两个单身汉子的日子是多么糟糕,就像他在镇上干活,中午一顿都是凑和着吃的,晚上回来喝一口哥儿暖着的热汤,能一直暖到心窝里,再辛苦也值得了。

“嗐,还不是老大他不愿意……”

话未说完,一滩泥巴扔到了余暮头上,余暮立即闭上了嘴巴,而且敢怒不敢言啊,李大山倒是瞧出了些问题,一边用泥巴彻墙面一边好奇地问旁边的李峰:“峰小子,你在外面这么多年就没个中意的?要不让沈大伯么帮你在这里说个?”

这阵子村里的风向已有所转变,虽然李峰只是把房子修了修而没推倒重建,可是从镇上从县里一趟趟运回来的东西也值不少钱的,村里的人看了不免私下里嘀咕,峰小子在外面这些年只怕也发了些财的,否则怎花这么大力气置办下这么些东西,再加上又有几亩地,有些人家就不免动了些心思。

峰小子看着吓人不要紧,日子过得下去才是紧要的,嫁给这样的人总比嫁个懒汉穷汉子好,还有一些人家说到沈夫郎那里让他帮着托些话,沈夫郎连话都没转给李峰就直接给回了,那些人说的都是些什么哥儿啊,在他看来根本配不上峰小子。

一个村里的情况自然瞒不过张秀,而张秀又在大山面前嘀咕过,所以李大山现在也知道峰小子的行情,虽然之前被自己大伯家的小哥儿坑了一把,但现在也不是说不上哥儿的,就看峰小子自己眼光高不高了。

余暮低头闷笑,中间还朝他老大李峰挤眉弄眼,李峰没好气地回瞪了一眼,转头还得缓声对李大山说:“不急,回来了先把日子过起来再说。”李大山也只得摇摇头,知道峰小子这话只是推托之辞,汉子到了他这个年纪哪有真不着急的。

不过也知道峰小子是自己有主张的人,不是别人劝说几句就能改变主意的,于是闷头继续干活,他和李峰都是不多话的人,倒是余暮偶尔说上几句,直到厨房里飘出来的香气勾得他们的肚子都咕噜噜叫唤起来。

张秀走了出来叫唤三人:“快收工洗洗手,午饭准备好了,赶紧地趁热吃。”

“好咧,哥么,辛苦你和明哥儿了。”余暮就等着这句话呢,二话不说就放下了手里的工具,大步向一旁的水桶走去,舀水洗手,一气呵成,然后一脸傻笑地跟在张秀身后。

乡下人家规矩不大,五个大人带上三个孩子就凑成了一桌一块儿吃饭,虽然菜色不多,可每一份都足量得很,最中间的那盆红烧肉可是堆得满满的,一块块大肉被粘稠的汤汁包裹着,让人看了就不由咽口水。

这顿饭吃得每个人都心满意足,唐春明如意地吃上了大肉,这个年代的猪肉可没什么注水猪瘦肉精的说法,纯正的农家猪,味道不要太正宗,呜呜,吃肉的生活不要太美好,感动得都快落泪了。余暮这个大个子一边往嘴里塞肉一边还不忘夸赞好吃,而李大山和李峰这两个汉子的话就更少了,吃到最后三个小的都打起了饱嗝。

“余叔叔,我说得不错吧,明阿么做的菜最好吃了。”二毛还舔着嘴巴回味。

“好吃,比大厨做的都好吃。”虽然只是家常菜没什么花哨的,可这味道就是绝了,唐春明能告诉他们是因为食材好又加了空间泉水的缘故吗?当然不会了。

唐春明准备的菜和饼被吃得干干净净,就连那点肉汁最后都被余暮这个大个子用饼卷走了,吃货的心理是共通的,有人捧场唐春明也非常开心,于是一时得意忘形地挥手道:“喜欢吃以后就常来吃吧。”

话刚说完腰间的软肉就被张秀掐了一把,唐春明还莫明所以的时候余暮已经咧着大嘴巴接了下来:“太好了,原来看明哥儿就是个爽快人,我和大哥就不客气了,明哥儿,你那几亩田就包给我和大哥了,只要多给我们准备些今天这样的吃食就行了。”

“这样不太好吧,”被掐得有些清醒了,唐春明迟疑了一下,“这些饭菜不值些什么,五亩地交给别人弄可要开不少工钱的。”

“别人哪有明哥儿你做得这般好吃,可不比那些大厨差,明哥儿你就放心吧,包在我和大哥身上,我们不会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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