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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0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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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庆府临近大河,小鱼干这等东西不值钱。

可是金路光的桌子上连不值钱的小鱼干都没有,只有一点咸豆子和咸水泡菜。

谢蛤蟆端起酒碗看了看,递给巫巫和向培虎。

两人闻了闻后纷纷点头:“酒里有毒。”

肥肥胖胖的掌柜顿时软在了地上:“苍天呀,怎么会这样子?”

一个力士立马抓住他。

掌柜的叫道:“我家酒没有毒,怎么会有毒?大人们明察明鉴呀!”

旁边一个小二叫道:“毒不可能是来自酒里,因为这酒都是从酒罐子里打的,他喝的是野刀子,今天喝这酒的得有一百个人,为什么那些人就没事呢?”

谢蛤蟆端起酒碗慢慢的转圈,他忽然问道:“酒碗哪里来的?”

店小二说道:“回大人的话,这酒碗也不能有问题呀——这,啊,先头出事来着,小的给金秀才打了一碗酒,然后金秀才往后走撞上了人,把碗掉地上给打碎了,两人还吵吵来着,最后那人的同伴掏钱给他另外买了一碗酒。”

有一个食客说道:“小人当时就在旁边,这事小人可以作证,确实如此,小人还注意到来着,这酒碗是那人同伴所用的,他喝下酒后将酒碗放在柜台上,打了酒后又推给了金秀才!”

又有好几个人插嘴说话,证实了这回事。

王七麟若有所思的用手指敲了敲桌面,问道:“那撞上金秀才的一伙人,你们有印象吗?”

一行人七嘴八舌的说了几句,描述了这两人的相貌。

但这种事在酒肆里太常见,没有人真的记忆深刻,都是信口雌黄来凑热闹,所以他们的描述有问题,牛头不对马嘴。

王七麟将金秀才翻过身来,看到他的尸首竟然开始腐烂了,散发着淡淡的臭味,有纤细的虫子在腐烂的伤口中蠕动。

这很不正常!

巫巫一把拉过他来掏出些药粉洒在他手上,凝重道:“他不光中毒了,还中蛊了,是饿鬼蛊,它们孵化的很快,会在一天之内将人肉给吃掉。”

“另外这蛊虫很邪门,它们孵化的虫卵非常非常小,能在短时间内就遍布人的全身,所以不要碰,一旦碰上会不小心沾染上虫卵,那时候可就麻烦了。”

她又看向酒肆,道:“还好这里酒多,饿鬼蛊碰到酒水会陷入沉眠,特别是烈酒,能让它们沉眠的尤其厉害。”

一听这话胡毅吼道:“快点,快拿烈酒来,越烈越好。”

巫巫补充说道:“准备一个大桶,把酒水倒进去,把尸首再泡进去,这样饿鬼蛊就会陷入沉眠,起码十天之内不会吞食尸首的血肉。”

胡毅跟着吼道:“快点,快拿大桶来,越大越好!”

杜柳子出主意:“头儿,现在去哪里找能泡了人的大桶?倒是河边有船,找个合适的船舱倒进酒去,把他扔进船舱里不是更好?反正船舱不漏水也不漏酒。”

胡毅大喜,很亲热的拍了拍他肩膀:“哈,杜柳子你小子平日里就会嫖女人喝大酒,脑子胡涂的跟个狗一样,没想到今天倒是机灵了。好主意,就这么来!”

杜柳子迟疑的问道:“可是头儿啊,这个人身上都是蛊虫,咱怎么把它弄去船舱里?”

巫巫说道:“用酒水仔细冲洗一遍,然后饿鬼蛊很快会沉眠,那时候它们虫卵就没有侵蚀人皮肤的本领了,你们放心抬它便是。不过最后还是要以烈酒冲洗双手,把衣服都脱下烧掉。”

王七麟说道:“这饿鬼蛊如此厉害?那若是有人将饿鬼蛊投入人群里,人们感染蛊虫后互相接触,一传十、十传百,最终岂不是能引发瘟疫?”

巫巫说道:“噢,七爷你别怕,我没有说清楚呢。这饿鬼蛊不吃活人的血肉,在活人身上只是会叮咬出一些又疼又痒的包包。它们只会在死人体内活下来去吃血肉繁衍,所以它们常被用来毁尸灭迹而不是害人。”

王七麟说道:“也就是说,有人想要把金路光的尸首给毁掉?有意思了。”

胡毅面色凝重的说道:“这金路光得罪了什么人,对方不光毒杀他还要将他毁尸灭迹?而且还能用上蛊虫?他怎么会接触到这样的人?”

酒肆里头不缺烈酒,很快有浓烈的酒香味在酒肆里荡漾。

有人感叹道:“金秀才是个酒鬼,他生前没有喝到好酒,死后倒是享受到了,这也算是不枉一死吧。”

“这是什么话?唉,他活着的时候疯疯癫癫,死了被酒泡起来,估计还得是疯疯癫癫,这不是很惨吗?”

“这叫什么?死后泡酒池,做鬼也呆痴!”

“别拿亡人开玩笑,小心它化作鬼魂晚上去找你。”

“对,别拿金秀才开玩笑,他这辈子活的惨呀。就说那兰若寺有问题,金秀才的媳妇贤惠是贤惠,可来路不清不白,说不准是什么狐仙女鬼。”

围观百姓指指点点、窃窃私语,不过王七麟听的清清楚楚。

王七麟让众人在酒肆里头分散开来寻找关于凶手的蛛丝马迹,但这不好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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