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歪打正着(1 / 2)
于明回邮件问猛虎:那这个第六人不是很难做人?
猛虎回:主席委员会最重要的不是主席和副主席的能力,而是第六人的坚持。
于明问:谁会做第六人。
猛虎回:蒙特罗,因为其他主席都和约翰有共事经历,蒙特罗必须成为第六人。别以为小题大做,这关系到组织的理念。
第六人反对原名称之为第十人反对,也叫危机理论。在犹太人社会中,为了使重要事情讨论深化,必须有一人持反对意见,这人也被称呼为恶魔拥护者。而恶魔拥护者的能力不能亚于其他九人的能力。
于明很想知道蒙特罗是义务般的反对,还是严正的反对。如果是严正干涉性的反对,必然导致贝拉等人不满,因为人是有情绪的东西。于明这点相左了,出生在和谐社会的他,很难理解第十人反对理论,在主席委员会中,大家不会因为第六人反对而发怒,而是尊敬对方。对方越努力敬业的反对,只要不是胡搅蛮缠,那他就越受人尊重。反而,如果蒙特罗只是走过场,将缺失五位副主席的信任。独立调查人组织能有今天成就,不是依靠一个能干的主席,或者是一位能干的调查人,而是依靠完善的体制。
猛虎后续回答让于明又学了一课,为组织好,不一定需要歌颂组织,挑组织的毛病反而比歌颂组织的贡献来得大。猛虎最后邮件:国际独立调查人组织,不是蒙特罗的组织,也不是猛虎的组织,而是全体三十六位成员的组织。
结果怎样于明没有询问,他相信主席委员会处理好这个问题。第六人反对理论是蒙特罗提出的,蒙特罗不会砸自己的招牌。
在英国旅游两天后,于明回到了中国。
于明没想到的是,约翰事件真相具备相当的戏剧化。于明猜对了失主骗保,但是猜错了失主为什么骗保。失主在一天请鉴定专家朋友做客,专家鉴定《船长》是赝品,也就是说失主根本不知道油画什么时候被人掉包偷窃,即使报案,也无法取信保险公司。于是他就自导自演了盗窃案,梅卡根本就没有介入其中。
失主伪造盗窃现场,将油画邮寄到一个德国地址,完成销赃,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抽时间去德国将赝品销毁。但是约翰的调查速度超过他的想像,很快就追查到了油画被运输,于是联合德国调查人一起蹲守。
失主知道约翰拿回了油画,心急如焚,于是电话约见约翰,说想看看油画。德国调查人和约翰是分开房间睡觉,鉴于德国调查人累了一天,约翰接电话后带油画独自上了失主的汽车前往失主的家。而后约翰被失主杀害背了黑锅,失主当天晚上就将约翰尸体运输出城,埋在郊外树林里。
梅卡这人物并非这时候登场,而是在凶案发生七年后。曾经帮失主鉴定《船长》的专家朋友去失主家参加宴会,询问管家得知赝品被盗窃,索赔。他非常愤怒和失主单独对质,失主知道这位朋友是一个正直的人,自己哀求收买手段无效,于是果断杀害了朋友。不巧的是,几天后梅卡这位累犯想盗窃失主,发现失主移动尸体,于是改变了盗窃的主意,拍摄了录像,并且刻制成光盘勒索失主。
失主在几次给钱后明白自己永远无法满足梅卡的胃口,于是联系了杀手中间人,杀死了梅卡。当时他有些害怕,因为独立调查人正在对约翰的事进行规模最大的一次调查,所以他一直不敢出资购买梅卡的别墅。最后雇佣可靠机构用装修、中奖等办法寻找证据。这件事如同梦魔一般缠绕着他,每次翻找梅卡别墅后,他会感觉到安全感。可是伴随时间推移,他又开始疑心,于是重复的寻找着那份证据。
综合于明的列举法可以发现,于明对了几样,其中最重要一样是:约翰是好人的话,约翰当晚必定遇害。至于其他就错的离谱了,但是因果报应,一位名人说过,说谎的后果是用更多的谎言来掩饰说谎。失主就是这样,所有的一切都是有因有果。如果不是朋友,他不会知道是赝品。如果不是赝品,他不会伪造失窃,不伪造失窃,朋友不会指责他,失主也不会杀害自己朋友。唯一的意外就是梅卡这位盗窃犯。
最后万法归宗,于明提出的有人对失主进行勒索和最后发展情节是一样,于是稀里糊涂完成了这事件的调查。贝拉销毁相关材料对蒙特罗说:“这是我有生以来,或者是余生中见过的最莫名其妙调查成功的事件。”
蒙特罗并不同意:“我们三次调查都犯了一个错误,三次调查我们都以客观的态度进行。于明的思路让我们从主观态度进行,先确定约翰是好人,然后再进行调查。如果没有这样的主观态度,也不会有这个偶然的收获。最关键一点,只有从主观上判断才能得出,如果约翰是好人,那当天就遇害这个结论,这个结论很重要。”
……
李复早听说荷兰发生命案,于明一回来,李复就非要请客,于是大家一起。于明将案件起因经过说了一遍,只限自己看见和听见的,并没有提到任何和猎标有关系的人,甚至没有提起那张猎标画。
“副警长本无疑是被人纵火,转院中再次被人袭击。”李复道:“我认为荷兰警方应该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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