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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章 三农问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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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有这样泼皮欺压良善的事情吗?”陈淑桢有点困惑,她不明白,自己努力守护的漳州,为何不能成为人世间最后一片净土?种种匪类横行霸道,强索钱物、淫辱女子,其恶行比之蒙元鞑虏,恐怕也不逞多让!

“琉球也有啊!”楚风抱着泥娃娃,一直送进了陈淑桢的卧室,他还不知道,外面的女兵们,已然笑倒了一大片。

“任何制度下面,都有罪犯的,就像人不可能不生病。只能说,好的制度能尽快清理掉疾病,而坏的制度下,疾病会愈演愈烈。”

陈淑桢点了点头,周文王治西岐,君是圣人,时为治世,也有画地为牢的故事,可见上古治世,也免不了犯罪之人,她沉吟道:“那么,大宋朝通行数百年的制度,就不行了么?”

制度问题,是楚风和赵筠长期讨论的问题,后来,讨论组还加入了侯德富、李鹤轩、文天祥、陈宜中等人,现代人、古代人、儒门大师、王佐权谋、匠户子弟,思想的碰撞中频频火花闪现,颇有几分真知灼见。

闹这半天,正经事还没开口说,此时陈淑桢见问,正中下怀,便细细的讲道:“唐朝时候,城市中划片区为市肆,专供交易,而其他地方不准经商;到了大宋,全城任何地方,只要有门面,都可以打开门做生意,此其一。

唐朝时候,彻夜宵禁,一年中只元宵开禁,晚上凭你什么酒家青楼,都做不得生意;到宋朝,通宵金吾不禁,官员百姓流连于勾栏瓦舍,彻夜不归都是常态。此其二。

盛唐天宝年间,全国户口近九百万,宋元丰年间一千六百五十万,唐朝十万户以上大城十余座,宋有四十六个。此其三。”

楚风目光炯炯的样子,让陈淑桢一阵心跳,转而细思,惊道:“原来到宋朝,比之古时城市大了许多,商业繁盛许多!则市井泼皮,必然也随之而盛!”

对!楚风点点头。

商业繁盛、市民社会的兴起,是宋朝的一大特征。

社会生活上,市民社会的烙印非常明显,比如成书于元末明初的水浒传,脱胎于宋单篇话本《青面兽》、《花和尚》和《武行者》,以及《大宋宣和遗事》,真切的描绘了宋朝社会。水浒,与其说是农民起义,不如说是市民起义,吴用是学究、宋江是押司、卢俊义是大名府员外、公孙胜是道士、戴宗是节级、李逵是牢子……主要人物,几乎都是工作、生活在城市中的。

文化上,唐朝之前,楚辞汉赋魏晋风流盛唐诗篇,流行的全是属于少数高层知识分子的文体,到了宋朝,歌女舞伎贩夫走卒都会唱几句柳永词,说书先生更是到处讲话本故事,市民文化基本上吸收、继承、乃至取代了文人文化。

商业和城市发展了,宋承唐制,政治制度却没有随之发展,或者说进步慢了,没能跟得上城市的发展。

唐朝时候,城市里住十万人,商业区和居民区分开,夜间不营业,市民白天上班,晚上回家睡觉,城里有五十个衙役维持治安;到了宋朝,城里住了二十万人,居民区和商业区混在一起,通宵营业,人们晚上喝喝小酒,逛逛青楼,没事还撒撒酒风,小偷小摸的也跟着浑水摸鱼……还是五十个衙役,管的过来吗?

城市当中,必然成了“泼皮牛二”、“活大虫”、“镇关西”和“西门庆”的天下!

道理其实很简单,说透了,三岁孩子也能弄明白,楚风接着讲了琉球的治安制度,设立单独的警察部门,专管治安,警察的人数比过去的衙役捕快多了十倍、几十倍,办案从坐在衙门里等苦主报案,老爷坐堂发火签拿人,变成不分昼夜站到街上巡逻执勤,治安防控和破案并重……

“可养这么多警察,税赋自然取自百姓,百姓们负担得起吗?”陈淑桢于治世之道颇有涉猎,她还记得状元父亲“物力维艰”的谆谆教诲。

“琉球耕者有其田,十税一农民亦能饱暖,而府库充盈。加上商业兴盛,海外殖民挖掘金银,足可支持政府官员、军队和警察。”

十税一!陈淑桢几乎惊呆了,不是认为这个税率太低,而是太高太高,用横征暴敛尚无以形容,简直是桀纣之行!

不怪她吃惊,实际上,中国自秦朝后,上下两千多年,农税一贯是三十税一,只有西晋等短命王朝,在更短的时间段内实行过十五税一,已然是民不聊生了。

在历史的原本轨迹上,明末的辽饷、剿饷、练饷“三饷加派”,一千六百万两银子,其实按粮食价格平摊到全国地亩,每亩还不到十斤稻谷,比琉球平均每亩征收三十斤白米,简直就是毛毛雨,却累得咱们可怜的崇祯同学背上个“敲骨吸髓”的十字架,几百年都甩不脱。

为什么西晋“何不食肉糜”的白痴皇帝十五税一就“人相食”,明末大约十五到二十税一就反了李自成张献忠?天灾,中国这么大,哪年没天灾?

关键是地租。硬邦邦的地租占了收成的一半以上,如果是江南的好田,如果一家租的多,最高达到了百分之八十!那么,在剩下的百分之五十到二十中,朝廷再征收个百分之七八,老百姓可就真的活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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