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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1章:崔光得圣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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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掌权几十年,见惯了大言惊人之士,听了这话,面色丝毫不变,淡淡地道:“说下去。”

“是。”

崔耕微微一躬身,侃侃而谈,道:“我大周律有云,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

崔耕所念的,正是在大唐(武)周年间,朝廷律法中,关于老年和未成年人的保护条目。

简单来讲,就是七岁以下,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七到十岁,应该减免刑罚。十岁到十五岁之间,一般的刑罚,可以交钱抵罪。当然了,若是“十恶之罪”,就不在此列。

武则天模模糊糊地好像抓住了点什么东西,道:“但是,杜并今年都十三了,与这些条目全然无关啊。”

崔耕道:“《大周律》承袭《贞观律》,一字未改。我大周革命,万物惟新,律法焉能例外?还请陛下下旨,改为:九十以上,十三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十四以上十六以下,犯流罪以下,收赎。以彰显,陛下仁德之意。”

“好!”武则天脱口而出。

建议改律法没什么,但像是崔耕说得这么冠冕堂皇理直气壮,乃至说到女皇陛下心眼里去的,可就独此一家,别无分号了。

不过,稍后,武则天又是眉头轻皱,道:“崔爱卿的这个主意诚然不错,但杜并犯案在前,朕修改律法在后。给人的感觉,就是朕修改律法,专为解决掉这个案子,彰显仁德之意不足啊!不知崔爱卿,何以教朕?”

什么叫给人的感觉啊,事实本来就是这样。无疑,武则天得陇望蜀,给崔英提出个更高的要求:解决掉这个案子不够,解决掉这个案子后,顺便彰显武则天的仁德还不够;必须得大张旗鼓地彰显武则天的仁德才行!

崔耕想了一下,道:“草民有本奏!”

“你讲!”

“陛下七年前曾经下旨,天下禁屠。然而,以牲畜祭祀,本就是圣人古礼。另外,江南食鱼,乃是民俗,禁不胜禁……陛下欲显仁德,可废禁屠令,修大周律,彰“矜老恤幼”之意。如此以来,佛祖满意,万民称颂!”

“好!”

武则天第二次脱口而出,一个“好”字。

没办法,崔耕这个主意,实在是太合她的心思了。

当初她一时糊涂了下禁屠令,说不后悔,那当然是假的。后来,不得不借助崔耕犯禁屠令一案,给此事下了补丁——吉凶不预,也就是说,喜事和丧事可以例外。

这样一来,禁屠令对大周事实上的危害,已经基本就没有了。

然而,实际上,禁屠令对武则天名望上的损害依旧存在。千载之后,人们不会在意这个补丁,只会根据这道圣旨,说武则天是一个无道的昏君。

现在,武则天自觉时日无多,当然有清除这个污点的心思。但是,现在问题来了,废《禁屠令》有打女皇脸面的意思,谁吃饱了撑的提出来?

崔耕现在这个说法,无疑是让武则天,以废《禁屠令》之引子,修改律法,彰显仁德,又顺便把杜并的案子解决了。

一箭三雕,变废为宝!

这已经不是武则天想瞌睡送来枕头了,简直是想瞌睡,马上把她请进五星级豪华睡眠套房!

武则天高兴道:“想不到崔爱卿不仅文采出众,对政务还如此精通,朕今天可谓得人矣。婉儿,就依崔爱卿的主意拟旨,公告天下。”

“是!”

刷刷点点,笔走龙蛇,顷刻间,一份旨意已经写好。宰相们都在此地,用印之后,再经门下省通过,就可正式颁行天下了。

武则天又道:“该给崔光什么官职,众卿议一议吧。”

张昌宗道:“微臣以为,崔光他……咦?不对!此人不是该叫崔英吗?”

不好!

崔耕听了这话,额头上顿时渗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他心中暗想,我明明当初对徐彦伯说自己叫崔英,怎么狄仁杰问我是不是叫崔光的时候,我就答应了呢?唉,还是对这个假冒的名字,太不敏感之过啊!

嗯,狄仁杰的断案之能流传千古,想必是从我的易容上,看出来了什么破绽,才借机诈我。

就是不知……他到底看出了多少?若是明白我是崔耕还好说,若是别的,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封疆大吏无诏返京,视同谋反!

好在,狄仁杰没让崔耕失望!

狄老头儿不慌不忙地道:“益州贡士崔英,字光。这在春官(礼部)的档案上写的清清楚楚,老夫称他为崔光,有何不可?”

哪啊?

崔耕百分百肯定,益州给礼部的公文上,不是这么写的。不过,想必以狄仁杰对礼部的掌控,就是假的,他也能让此事变成真的。

崔耕赶紧打蛇随棍上,道:“不错,在下确实,姓崔名英字光。”

“原来如此。”

张昌宗不疑有他,转而对武则天道:“微臣以为,崔英既然有如此大才,理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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