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节(1 / 3)
但中区警署的法医官已经出具了报告,推断受害者已死亡,并且受害者的太太也提告失踪,并立案。
一件挂落在施勳道大转弯道外崖坡处的血洞西装,一些足迹,一些血迹,一些细碎线索。
施勳道6号别墅的喷溅式血迹,碎玻璃上残破的指纹,院落中的足印,法证科对于加害者所驾驶车型的判断……
记录好所有已知线索后,家怡便咬着笔头准备开始发散想象。
但又忽然有些担心,因为九叔曾经说过,在案情前期最好不要随意假设,这是警探大忌。
刑事侦缉探员们常用的方法其实是归纳法,而非演绎法。
既是将所有线索聚集,以一个整体的观感去归纳线索。不妄下定论,而是开放式地查证所有已知证据。在这个过程,甚至要避免产生任何想象。
怕探员们会被无穷尽无边际的想象带偏,导致警队做过度无用功。
与之相对的演绎法,被称为侦探常使用的逻辑推理法。其实被一些专业警察认为是写小说的人胡想的,还认为这种先观察和假设,再寻找证据的方式是在浪费警队时间。
毕竟现实世界不是小说世界,观察和假设得到的结论,在小说中可能不会遭遇太多的意外和反转。但真实世界远比小说世界复杂太多,每个人身上、每件事物上面可能涵盖的信息都能庞杂到让人吃惊。
一个人真要完全认识到真实世界的一个现象,所需要的知识可能涵盖所有学科。
事实上现实世界中几乎没有这样‘博学’的杂学家。
所以每一次假设错误,都会造成一整个团队走错方向。小说里可能只耗费几页纸,再重头来过就好。但现实世界却可能造成一个几人乃至十几人团队,几个月的辛苦白费。
警探们正是因为吃过太多演绎法的亏,才会对演绎法心存芥蒂,更相信虽然看起来蠢笨,实则靠谱的归纳法。
举个例子,探员喝到一杯拿铁,然后需要探知咖啡是什么。
归纳法的话,可能会找一万杯咖啡,去研究它们放了什么,然后会发现拿铁里面有牛奶和咖啡粉冲泡过的水,易冰乐咖啡放了咖啡粉冲泡过的水、冰淇淋、牛奶和冰沙……最后得出结论,所有咖啡的共同点是有咖啡粉冲泡过的水,认定这是咖啡。
而演绎法的话,就会在喝到拿铁后,通过自己的味觉、视觉等分析,假设咖啡就是咖啡粉冲泡过的水加牛奶和糖混合后的饮品。然后在这之后开始寻找证据,最终可能会出现完全推翻假设的状况。
但家怡经过这些日子的经验积累,以及阅读学习,发现实际上人的一切思维都离不开归纳和演绎。
即便是归纳法探案,也存在着演绎的成分。
举例子的话,大概就是探员发现生活在中国大路上的人,张三是黄皮肤,李四是黄皮肤……王一麻子也是黄皮肤。
通过对一百个人的观察和归纳,那么可以演绎出一个总结:所有生活在中国大路上的人都是黄皮肤。
可以看出,归纳法只是先收集线索,既归纳。然后再进行比较准备的演绎。
而演绎法探案,大概是探员看到是一个黄皮肤的人生活在中国土地上,然后推理这片土地上都是黄皮肤,然后再去寻找黄皮肤的张三李四王一麻子作为佐证。
可以看出,所谓的演绎法,只是先演绎再归纳而已。
当然,两种方法都可能存在反转,比如中国的土地上也可能出现白皮肤的人,汤姆玩跳伞游戏,恰巧被太平洋的风吹到赤柱半岛之类巴拉巴拉。
思考过这些后,家怡又放松下来,不再抑制自己的想象。
赵太太称赵先生常常不回家,那么最有可能的是两种推断:1、他有外遇,那么一定几率是死于情杀;2、他真的是个工作狂,死于利益纷争。
因为暂时的线索还没有指向其他可能性,所以暂时不做发散假设。
那么明天大家开会的时候,如果大家做信息集合时,没有其他特殊线索,这两条可能性就还是能作为参考。
如果是岳哥的话,会怎么安排队员们接下来的任务?
家怡刷刷刷翻笔记,查看了下她对岳哥之前工作的记录。随即手压着笔记本,在摊开的a4纸张上做了简单记录:
【1、重点彻查赵先生的所有□□,他与哪些女性有不正当交集,确切的和不确切的交往过密的情况,都要收集和走访。广撒网记录所有线索。】
然后家怡想象方镇岳肃容时的样子,站起身指着身后的小书架,低声道:“三福,你带着嘉明和gary去问询一下赵先生的司机、秘书、助理、关系较好的下属以及好友,看看他和哪些女性……嗯,以及男性,有不正当关系。”
这时候三福、嘉明和gary就该立即站起身,标直地立在岳哥面前,敬礼大声道‘yes,sir’然后转身出门去奔波走访。
等三福他们拿到赵先生婚外情、交往过密人员的名单,再派三福他们打电话请这些人来警署审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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