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节(2 / 3)
炖鸡。
他闻到鸡肉的香味,就跳进院子,将老头杀了,吃完炖鸡后离开。
这是凶手第一次杀人,吃鸡后什么都没收拾,回家后的确很害怕,但一直没有警察上门,他也就慢慢不怎么在意了。
后来进城做工,正常人一样生活,只比其他人多一项癖好,喜欢赌马,还老是输。
之所以杀工友,也是借钱失败,忽然起意,就杀了。
那时候是第二次杀人,他也没多整理什么,擦擦指纹,又该干嘛干嘛。因为觉得警察会像之前一样捉不到他,是以十几年前警探问到他时,他的表现无懈可击,没有任何不恰当的情绪。当时又因为办案手法落后、杀人动机不明朗等多重复杂原因,他再次侥幸脱逃。
周休日,易记休息一天。
易家人带着孙新和丁宝树,同b组探员们一道相约在方镇岳在山顶施勳道的别墅聚餐,搞烧烤party。
帮易家栋穿肉串时,刘嘉明还在聊刚破获的旧案:
“这杀人理由也太t扯淡了,就为了一只炖鸡?”
“是啊,谁能想到,这都什么年代了,只因为饿了、馋肉了,就杀个人?”三福也忍不住吐槽。
这些杀人动机,他们做警探的,有时候真是想都想不到啊。
要不是拿到证据抓到人了,怎么也想不到要循着这个‘为了吃鸡而杀人’的角度去寻凶手吧?
当时办老头被杀案的探员,根据当时凶案现场餐桌、厨房狼藉一片的状况推断,猜测的是‘熟人作案’。一般人看到那种状况,都会以为是老头邀请的吃鸡客人杀的人嘛。
那时候虽然也有探员提出有没有可能是为了抢这锅鸡而杀人,寻找的方向也是饥饿很久的流浪汉之类。
谁能想到是个刚入社会的壮小伙?
关键还不完全是因为饿,更多是因为馋……
“但凶手看起来脑子又很正常,不是疯子。我真的想不通……”家怡也摇头表示无语。
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件,实在太过复杂了。
只有当了警探才知道,一个人杀死另一个同类,到底可以因为多么简单又可笑的理由。
“凶手的脑回路,别想。
“当年我们破获一个雇凶杀人的案子,过去一查,与死者有过节的,就那么一个人。问了下,当时就招了。再顺着口供一找,就把杀手找到。其实也就是个老屠夫,以前屠猪的,临时接了个屠人的活。三天破案,你也很难想象,难道他们两个人凑到一块儿商量杀人的时候,就没想过自己这个凶手身份太过明显的问题?
“平时看着都挺正常的人,但有时候正常人,就是会做这种傻子都不会干的事。”
方镇岳抬手招呼家怡、gary和三福进屋帮忙搬矿泉水和小马扎。
家怡他们才到就在漂亮的大院子里转着圈儿玩耍,大哥立即接手了烤炉边的主导工作,至今还没进别墅内部参观参观呢。
开心地跟上方镇岳走进别墅,家怡一进门就瞧见了客厅通往二层的弧状楼梯。
后世好多人盖房子、建别墅,就算做两层设计,为了节省空间等考虑,也不会做弧状楼梯了。
富丽堂皇的白色打底装潢风格,再加上一层的客厅特别特别宽敞,层高大概四五米,一踏进来就像走进宫殿一般。
这里好适合成龙电影拍摄啊,跑上跳下得打起来一定很帅气的!
还有……
星星眼放肆打量,家怡又已经开始幻想起另一种画面。
自己穿着超豪华、超多蕾丝轻纱、自己从来没穿过的那种贵重晚礼服,从二层走廊款款转出,触上楼梯扶手,长长的裙摆拖拽在身后,一个孔雀甩尾,刷一下裙摆窸窸窣窣进入众人视线,一定好多人赞叹好正点。
接着,她挺胸抬头、慢步徐行、顺阶而下……
是她儿时的豪奢公主梦啊!
眯起眼,张开鼻孔,家怡深吸一口气,抿紧嘴巴,脑内尖叫:还要赚更多更多的钱啊!我要买别墅!
不,租一年住住也行啊!
一定要住住!呜……
跟着方镇岳到厨房搬东西,穿过客厅时,家怡走得脚都累了。
客厅真的太大太长了!
转头透过落地窗,便能看到在院子里忙忙活活的大家,还有院子边的一个露天游泳池。
方镇岳自己抱着一箱矿泉水,只将一个围裙、3瓶牛奶和两个遮阳帽交给家怡。
几人并肩走出别墅时,家怡转头望向穿着人字拖、肥肥运动裤的高大男主人,好想跟他再打一份工啊。
就是工作日在警署当探员,休息日到他家别墅里当佣人之类——就是那种……做完工作后,可以窝在主家院落葡萄树下的躺椅上,读主家买的报,撸主家养的金毛旺财,吹着香江山顶清新的风,喝主家提供的红茶……的那种佣人。
方镇岳走到烤架边,弯腰放下一箱超重的矿泉水,攥拳甩了下胳膊,转回头便见家怡望着他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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