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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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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娥皱着眉,才一天就不想干了这是。

韩小英拿手揪着衣角,嗫嚅着道:“没怎么,就是田家姥姥人太严肃了,她都不会笑,我跟她呆在一起觉得很害怕。”

“怕什么,你田姥姥平时也是那样,她不是太喜欢说笑,但也不会乱发脾气,你不用怕她。”这傻丫头,不知道外面有多少人想巴结田家都巴结不上呢。

不过害怕也是对的,田家老太太那可是上过战场的,别说她害怕,她也胆杵。

“那我能回家来住吗?”

“当然能,婶儿不是跟你说了吗,昨天是临时有事,你就辛苦几天,替你田姨好好照顾老太太,她绝对亏待不了你的。”刘秀娥劝慰道。

这孩子再有主见也没用,可能是没见过世面,关键时候胆子小得跟老鼠似的,刘秀娥心里有些鄙夷。

要不是她家丽娜不争气,她就让丽娜去照顾老太太了,哪有她韩小英什么事儿。

就这样,韩小英在田家干起了小保姆,刘秀娥说话算数,之后她都是回吴家住。

只是她早出晚归的,一直没见到吴丽娜,她知道她在家的,只是不露面。

她白天陪着田氏。

田氏依旧板着一张脸,总是不苟言笑,时不时还会挑剔上她几句。

韩小英一直装作唯唯诺诺的,很胆小怕事的样子,田氏说了她几次,让她抬头挺胸,看人别贼眉鼠眼的,可她就是改不过来了,田氏气得后来干脆不管她了。

一直到五月份,第一批下乡的知青已经离开定城,天也已经很热了。

这天晚上,田氏的儿子田景程回来了,韩小英正在厨房里做饭。

田氏见儿子回来了,就喊她:“丫头,多做两道菜,你小舅回来了。”

“哎。”韩小英应了一声。她早听老太太跟田心荷念叨过好几回了,景程景程的。

她端着做好的菜出来时,才看清,坐在客厅里正陪田氏说话的男人的脸,顿时愣了一下。

然后很快就笑道:“大叔,是你呀。”没想到黑市的麻袋大叔就是田姥姥的小儿子田景程。

大叔个子果然挺拔,除了面相严肃了些,长得还挺英俊的,而且一身正气,就是脸颊跟她一样黑不溜秋的,也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

“丫头,你就是韩小英?”田景程打量了她一眼,几天不见,这丫头比之前看着顺眼了。

脸洗干净了,头发梳利索了,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不再邋里邋遢的,有个小姑娘家的样子。

前些天,她姐跟他说家里来了个小保姆,是吴家的小侄女,原来就是这个小丫头。

这是破烂不捡,改行来他们家当保姆了?田景程笑着。

“是,我是韩小英,大叔,没想到你是这家的。”怎么之前没见过呢?她感觉大叔跟田姥姥的关系应该不是很好。

“嗯,这里是我母亲家,我不住在这儿,只是才偶尔回来一次。”田景程解释道。

见他们竟然认识,一旁的田氏好奇的问道:“景程,你怎么认识这丫头?”

“也不算认识,只是之前打过一次交道,妈,你腿恢复得怎么样?去医院复查了吗?”不想多说黑市的事,田景程换了个话题。

韩小英也回厨房接着做菜去了。

后悔了

儿子回来了,田氏看着比平时随和多了,她前几天去医院复查过,腿伤恢复得很不错,只是毕竟年岁大了,以后拐杖怕是不能丢掉了。

“景程,你单位要是不忙,就搬回来住吧?”以前还觉得一个人住挺清净,可自从腿摔骨折之后行动不便,她就经常想身边有个子女在,家里不会冷清清的。

心荷左一个右一个给她找称心合意的保姆照顾她,可是保姆再好,也不如儿女们亲近。可其他儿女都指望不上。

只有心荷经常过来陪她,可心荷还有自己的小家要照顾,不可能一直住在娘家,要是景程这个还没结婚的小儿子能搬回来跟她住最好。

“妈,你知道的,我一忙起来作息就没个规律,回来住你又该嫌我打扰你休息了。”

以前他不是没在家里住过,但他经常早出晚归的,他妈喜静嫌太吵,说了他好几回,他就搬出去了。

“听我二姐说,小英把您照顾得挺好的,让她一直留在家里好了,工钱我来出。”

他就是搬回来住,也不可能天天在家,还不如有个保姆放心。

田氏脸上闪过一丝失落,低声叹道:“小英要下乡,照顾不了我几天了。”丑丫头虽然哪哪都不如她意,可人老实听话,让干什么干什么,从来不顶嘴。

而且经过她的细心教导,丑丫头厨艺上也有了明显的进步,要是不下乡,留下照顾她也挺好,笨就笨点儿,她的慢慢教就是。

可刘秀娥就说好的,丑丫头只是临时过来替两天,等找到合适的保姆就不让丑丫头来了,她把人留下肯定不行。

田景程一脸诧异:“下乡?妈,她才多大就要下乡?”

“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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