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3 / 4)
好在沈云升足够镇定,淡淡看了温廷安的面容一眼,什么也没问,先摸出随身带的刀具还有酒壶,烈火火舌舔过刀尖,刀尖润过烈酒,空气里,先是响起了裂帛之声,再是响起了骨窝啪啪扳正之响,场景惹人心惊胆颤,温廷安一直捏着袖袂,为温廷舜拭汗,她看到他的眉心微颤,晓得他应当是恢复了几分意识,但他并没有睁开眼。
个把时辰过去后,温廷舜的腿勉勉强强保住,情势还不算太糟糕,沈云升满手蘸了血,欲用衣袂胡乱擦擦,却见温廷安给他递了一张丝帕,丝帕是满绣银缎,材质极好,沈云升薄唇微抿成一线,没接过:“我一介乡野粗人,消受不起朱门之家的贵物。”
朱门,是朱门酒肉臭的朱门。
他一定是听到了王冕的话,是以,才会这样说,话里有影射之意。
“沈大哥,您是误会了,那傔从嘴上没有把门,心直口快,但本心是不坏的,望您别把这些话放心上去。”
温廷安还想再解释什么,但见沈云升笑了笑,摇了摇头,徐缓撩袍起身,交代了一些注意事宜,便大步往洞口去了,说救人就只是救人罢了,一点寒暄都不愿给,说一不二,性子耿直,如松如竹。
末了,她好像听他沉声道了句:“道不同,不相为谋。”
门对门,户对户,院对院,一如竹门对竹门,朱门对朱门,两重门之间,相隔的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天堑。
温廷安与王冕搀扶着温廷舜,趁着雪势小了些许,早赶慢赶,搭马车回府显得过晚了,她怕温廷舜撑不过去,为今之计,只能先去了沈云升的那座草庐,暂歇一宿,主仆二人又累又困又乏,原想倒地便歇。
但温廷舜身上都是血,发丝凌乱,衣衫腥臭,造相狼狈极了,温廷安原想指挥王冕去帮这位庶弟濯身,但她想起了自己在原书里的惨状。
约莫半个时辰后,王冕帮衬着,将煮开的水斟入了大木桶里,纳罕地道:“少爷,没事咱们折腾个什么劲儿,横竖这个二少爷都是贱命一条,搁着放着,明儿让府上的丫鬟随手洗洗不就得了,他哪里动用您这双贵手?您用不着怜悯他!”
温廷安哂然,轻声道:“本少爷可没怜悯,那帮人犯了事儿,不把一些东西清理干净怎么成?就怕有个万一。”
语罢,她便将木门反锁上了。
王冕打了个哈欠,纳罕道:“真奇了怪了,今日大少爷是吃错了什么药?何时变得这般谨慎了。”他觉得今夜,大少爷一些行止都变的古怪。
温廷安在前一世,不是没照顾过男人。
她是积极分子,做过长达六年的志愿护工,风雨无阻地为养老院的老人擦洗过身体,现在,让她来照顾一个仅有十七岁的少年,应当是不在话下的。
横竖温廷舜陷入了晕厥,应是没那么醒过来。
草庐内没有炭火,雪声冲撞在窗扃处,她褪下了厚绒氅衣,袖袂绾了几叠,露出了纤细的一截手腕,蘸湿了热毛巾,拎了一张木凳,坐在榻前,先帮温廷舜洗濯染血的发丝,洗完头发,拭干,再去帮他擦脸,她洗得非常仔细,近乎细致入微,像个虔诚忠实的信徒,想要通过这般伺候,洗濯掉自己造下的孽。
温廷舜,人如其名,有帝舜之姿,借着烛火看着非常养眼,她想了起来,温廷舜还是老国公温青松亲自取得名儿,舜之一字,可是君主的讳字,一般不能随便乱取,但在温廷舜抓阄那日,恰巧抓到了官家刻印的邸报,老国公爷眼光极毒,露了悦色,欣慰道,“邸报是何物?是朝堂里开创盛世的刀笔吏,此儿摸得邸报,看来未来有文韬武略之器才,不若取个舜字为佳。”
他的腿保住了,假令持续复健医治,三个月后未尝不能上京应考。
温廷安一面为温廷舜擦身,一面想着自己今后的出路,大邺是典型的科举社会,对于士人而言,读书应考、考取功名是唯一出路,而原主,女儿身男儿相,除了花天酒地,当一个散财郎,便是一无所长,如果是个女子,倒还有嫁人这一出路在,但她已经无法回去了。
今后该怎么走才好?
假令能保住命,今后是外出求个生计,还是担起嫡长孙嫡长子的身份,跟随同辈一同进书院考科举,以求仕进……
怔神之时,温廷安的纤细腕骨,倏然被一只冷沉的手牢牢攥住,手掌力度不算大,却教她丝毫挣脱不开。
那只大掌的掌心腹地覆有厚厚的茧,粗粝的质感碰蹭在温廷安的肌肤处,仿佛撩起了仲夏的山火。
温廷安觳觫一滞,敛住泅散的心神,定了定神,对撞上了一双阴戾冷鸷的黑眸,不知何时,温廷舜在昏晦的光景里,慢慢睁开眼。
整一座草庐俨若被掐住了咽喉,骤然坠入死寂,那一瞬间,她俨若凝视着一座落满雪的凄冷原野,少年身影岿然,神态苍白如纸,左眼至眉骨的刀疤微微牵动,映出几分凛意,但情绪掩藏在密不透风的眸底,竹窗外震落的夜雪,犹若错杂弹的琴音,将彼此的呼吸,乱奏在了一处。
温廷安适才觉察到,自己为温廷舜擦了胸腹,手中的热布条,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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