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1 / 3)
她在草原上开心的成长着,直到她到了13岁,这时候,草原上的情况直接急转直下。
她们所在的部落即将就要被人吞并,因为她父亲是这个部落的主人,天天焦虑的睡不着觉,整个人焦虑到不行。
善良的阿茹娜想要帮助阿布,她主动提出愿意自己去和亲的想法。
她阿布本来不同意,但是最后在阿茹娜的坚持和族人生命危机的情况下,只能无奈的给阿茹娜准备了很多的陪嫁,然后送她去和亲。
虽然阿如那带了很多的陪嫁,但是她的到来,并没有受到对方的重视。
她一来就如同被打入冷宫一般,小小的年纪就一个人困在了那窄窄的天地之中,从清晨到日暮,周而复始,一天天的重复着寂寞的日子。
阿茹娜她变得没有那么爱笑了,也变得很规矩,就如同一个木偶人一样。
做出这么大的改变,让她忍下来的就是心中的信念,是自己阿布的部落,是那个自己从小长,如今仍旧魂牵梦绕的部落。
这样的日子,她整整过了十年,十年之后,她迎来了一个新生。
原来,草原上又出现了新的狼王,而这个爱征战的男人,终究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树倒猢狲散,战死之后,他的部落,他的牛羊,甚至包括他的女人、孩子全都成了新狼王的战利品。
当她们这些人被推搡到的新狼王面前的时候,那个所谓的新狼王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人群中的阿茹娜,然后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帐篷。
接着就是两个人从认识到相爱的甜蜜过程。
一个是对所有人都高冷霸道的草原狼王,却毫无底线的去宠溺一个小女人。
一个是被十年冷淡折磨,冰封内心的女人如何在那霸道炙热下打开心扉的过程。
当然,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两个人甜甜蜜蜜在一起。
中间会穿插一些关于草原上风光风俗的一些描写,毕竟最能吸引太后的就是这些东西了。
整理好自己的思绪,打好大纲之后,云曦就下笔如有神的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
因为自己本身家庭身世的关系,所以,对于草原上的诸多风俗还是比较了解的,也不用再去额外的查找一些资料。这样的速度自然就快了起来。
只是云曦脑海中虽然思绪飞驰,犹如跑马一般,但是现实的工具不给力,她也没有办法。
毕竟这古代没有电脑,全要靠一笔一划的毛笔去写,这个速度不仅慢,而且毛笔字很考究,握笔姿势,一不小心还很容易造成手腕损伤。
被毛笔折磨了一天的云曦最终决定这一次就算了,搞出来一个便于书写的工具,这个想法确实不错,只是不适合现在的自己。
毕竟自己现在并不是一个实权福晋。就算自己现在想要弄,也没有人愿意听自己的话。
而自己还要靠这本书去抱太后娘娘大腿,靠它吃饭呢。
速度必须要给提起来的,有了这个抱上大腿之后,其他方面的改善就自然而然的能够到位了。
现在自己能享受到这些小小的优待。正是宫中的这些巨头们,此刻对自己还有些愧疚之心,但是长久之后,这份心自然而然的就会消散了。
到了那个时候,没有他们隐隐庇护自己,依照自己如今的这个形势,很难保证自己今后的生活就会一直一帆风顺下去。
所以这个先后顺序和分寸是必须得分清楚的。
不过,古语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像什么铅笔,鹅毛笔还真的很有必要给苏出来的。
除了能保证让自己写文速度以外,说不得还能给自己换一份功劳呢。
毕竟这个时候,毛笔作为读书中常用的工具,也很是费银钱。
而鹅毛笔,铅笔则不一样,他不用那么抛费,制作成本非常的低廉。
最重要的是,它没有太多的难度和技巧。是可以恒定一个标准,然后批量制作的。
制作好的成品,用不了多少钱,自然而然的能减省学生们的费用,对于天下读书人来说,也是一大福音。
那到时候作为发明人的自己,必然是会被士林人士认可的。
而自己有了这张护身符,在这个时代,生活也就会安全很多。
想到这一茬的云曦,按捺下了此刻心中激动的情绪。继续动笔开始写着自己的书。
毕竟她规划的再好,也要有实现的前提不是?
若是连这个前提都没有,在这宫中毫无生存底气,那到那个时候,仅凭自己一句空话,又有谁会来听呢?
作者有话说:
更新来了!
暗涌
就在云曦安安分分写话本的时候,五阿哥所里面又出了幺蛾子。
说到底的事情的起因还是跟云曦有关。
因为云曦金手指的原因,所以大厨房给正院上的有问题的菜,云曦一般都是不会吃的,因为她也没有给自己找事的爱好。
当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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