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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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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质手绢

当时,陆骄阳只是很好奇的问了句,“那是什么草”他根本没想着夏春生的妹妹会回答他的问题,结果,七月很大方的说,“小蓟。”还简明扼要的向陆骄阳科普了小蓟的众多用途。

当时,陆骄阳就来了兴致,问道,“大小的那个小吗?”

七月点头,“嗯”了一声。

陆骄阳继续追问,“哪个ji?”

当时,夏七月很认真的说草头下面一个鱼加立刀那个蓟。

其实,当时陆骄阳问她的时候是带着揶揄的,在他对夏家河短暂的道听途说,这里的人,全村百分之九十九是文盲,那百分之一的识字人里面,零点九是男性,也就是说,这里的女人基本都是文盲。

所以,她当时问七月的时候更多带着揶揄她的意思,可做梦都没想到,他就跟中大奖似的,问到了零点零几的概率,夏七月是个识字的?

说实话在那之前陆骄阳是没见过小蓟的蓟那个字的,如果没有夏七月科普,他万一遇到了肯定不认识,得查字典,要么就按我们的老先生们教的一个办法,认字先认半边字的规律,他肯定会把那个字念成鱼。

那一刻的陆骄阳是非常震惊的,这个看着不爱说话的小村姑竟然识字?

但,当时当刻的陆骄阳是没有表现出来的,就好像是他知道夏七月识字一样平静的点点头,“哦”了一声。

那时候,陆骄阳也不知道夏七月读过高中,他只知道她认识字,再说了,小蓟是当地止血的草药,她认识那个字很正常,但是,她能那么专业的把那个字的机构解读出来,那肯定不光是认识几个字那么简单了。

后来,陆骄阳的手指好了以后,他给夏七月还了一条新买的手绢,是一条蓝色的丝质刺绣手绢,很贵的,一条要一块五毛钱呢,七月在县城读书的时候,在百货大楼见过,每次去了都要看许久,就是舍不得买。

“你的那条洗不干净了,我赔你一条新的吧!”陆骄阳道。

七月摇头,“这个太贵了,我那条是自己做的一毛钱都不值。”

陆骄阳手里那条手绢可以买十五条七月的手绢了,这个账目七月当然会算。

当时,陆骄阳给七月还手绢的时候是当着夏家几个人面儿给的,她不要,他也没办法当着人家人的面儿跟她拉拉扯扯,于是,他把手绢塞给了夏春生,“替你妹子收下吧!”

那种丝质的手绢是当下最时髦的物件儿,所以,都有个精美的透明袋子装着,不像几分钱几毛钱的手绢那样散装。

当时,夏春生接过手绢的时候,感觉里面有个硬邦邦的东西,然后,直男当场就问陆骄阳,“里面夹着啥玩意儿?”

陆骄阳故作吃惊道,“里面还有东西吗?我没打开看不知道,拿回去再看吧!反正不可能是什么危及生命的物件儿,你说是不是?”

陆骄阳说着就把手绢塞进了夏春生的口袋里,不许他当场打开。七月看到后,小声说,“哥哥,既然陆知青都还了,你就先拿着吧!”这才使得夏春生放弃当场打开包装查看的冲动。

夏春生回家后,手绢就被七月拿走了,没给他打开查看的机会。

张罗婆家

原来那手绢里夹了一支当时城里流行的发卡,发卡比手绢还贵,彩色的水晶玻璃发卡,粉色的玻璃里面有小小的彩色水钻,晚上看特漂亮,七月结婚那天戴了那支发卡后一直在箱底压着。

上辈子,走哪儿,待哪儿。

第二天上工,陆骄阳得空就凑到七月身边,小声问她,“发卡,喜欢吗?”

七月不敢看他,点头,小声道,“喜欢。”耳朵尖红到了脖子根儿,她本就白,这一红,就成了粉嫩色的,看的某人心里乱噗通。

过了几天,七月送了陆骄阳两双鞋垫,绣的好看的根本不舍得往脚底下踩。

关于夏七月的情况,陆骄阳明明可以去问夏春生,可他就是不问,自个儿在那观察,得空就靠近她,试探、打探,当时的他也没想着会和一个看起来好看又好吃的村姑结婚,只是那百无聊奈的,完全和他想象的下乡不一样的枯燥日子让他觉着跟这么一个看起来好看可口,说话就脸红脖子红耳朵红的小村姑说话会很开心,很好玩儿,还可以消遣枯燥乏味的日子。

这是起初陆知青对夏七月的感觉,完全把她当做了打发枯燥日子的对象。

再后来,队长对他忽然转变了态度,各种“照顾”不说,还热情邀请他到他家吃饭,说,据说他吃不惯点上的饭,也做不来饭,所以,队长表示对他很关心。

那个时候,杜鹃已经是小学的代课老师了,也已经是队长未来儿媳妇了。

陆骄阳第一反应就是队长看起来和蔼的面孔下有一张阴谋的网在等着他,他也听到了一些闲言碎语,队长相中陆知青做他女婿了。

那时候,队长的女儿夏招娣确实每次都有意无意的制造和陆骄阳偶遇的机会,且,每次偶遇都面红耳赤的害羞。

陆骄阳可不是傻白甜,一眼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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