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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微式微(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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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色——公文上专用的花押,属于现今的益州太守彭霁。

大魏朝的弊讼之案,一般按照有司级别分层管辖。地方上的民间纠纷,按理应由县一级的官衙受审。除非事涉宗室子弟或中高级品佚的官僚,才可以越过县廷,直接状告到州府处。

看来,此案恐怕十分棘手啊。

不知何时,素商已然踱到了程俭身侧。她的裙裳下摆轻盈地从旁旋过,如同春日的茸羽一般,在和风中柔舞。

她似是无心、又似是关切地问:“程郎,你待如何呢?”

程俭“啪”的一声,将签有太守花押的判书合拢:“那还用说吗,自然是得接下这桩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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