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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案件调查处 第12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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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条,认罪态度不积极不良好。我们给出的初步判决是,长江流域黑鳞鲛,姜宇,入北海崖边无生城咸池,羁押一百八十年,以上。”

审判团里一个穿西装的男妖摇头:“首先我们要对第三条提出质疑。我们来之前,在南京公安那边了解了杀妻案和故意谋杀抛尸案的情况,我们坚持认为,人类若心无邪念,则不会被黑鳞鲛蛊惑,我们也做了统计,午夜繁华声电台自今年三月一日创建以来,听众大概在一百到一百二十之间,然而有实际犯罪行为且造成伤亡事件的仅六起,包括恶性杀人事件两起。这也就是说,姜宇并不是造成杀人案件的主要凶手,试想,如果那两个杀人犯自己没有杀人的欲望和念头,又怎么会被蛊惑,并且实施犯罪?因此,我们认为,第三条谋害人命并不准确,我们看过一九九零年的特殊刑法后,选出了更为准确合理的一条,特殊刑法第六条,因妖的原因,刺激人类做出犯罪行为,则妖承担一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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