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4 / 5)
根手指,季宏数了数:“三斤?”
叶晨摇了摇头:“三坛。”
季宏摆弄着叶晨的手指:“嗯,好样儿的。”
叶晨反握住季宏的手,另外一只手抚摸着他的肚子:“媳妇儿,今天没吐了吧?还难受不难受?晚上吃了什么?我给你买的牛奶喝了没有?要不我现在去给你煮一杯?”
一连串的问题让季宏哭笑不得,也许是自立习惯了,他总能把自己料理的非常好,牛奶用微薄专用玻璃快餐杯热了一下,早就喝完了。其他东西也吃不下,吃了也是吐。他从来不自己动手做饭,因为……嗯,他不想做。再说,他为什么要自己做,要快餐店是干什么用的?
叶晨刚要下床给他弄吃的,季宏立即拉住他:“别忙了,我喝过了,现在还不饿,饿了半夜再起来喝一次好了。”
叶晨点了点头,又躺了回来,把季宏搂在怀里,仔细的打量,一边打量一边傻笑,喝醉了的男人智力就没有一个正常的。好在叶晨还没醉到分寸,至少脑子是清醒的。
叶晨道:“媳妇儿,我想看你把眼睛眯起来的样子,好漂亮,想到身体里就开始窜火。”这叫什么形容?好歹你还是个医学博士,能不能有点儿有水准的形容?
季宏一脸嫌弃的推开他,因为他有轻微洁癖,讨厌满身酒味的男人离自己太近,更何况是像他这样搂着自己。依他这话的意思可不像仅仅是搂着这么简单的事儿,而是想进入,负距离。
叶晨把媳妇儿捉回来,握住他的手撒娇道:“眯一下眼睛给我看看好不好?这么漂亮,这么迷人,就看一眼,我不会伤到孩子的。我是医生,我有分寸,男人的快感在外面不在里面,只要别用力宝宝就不会受到影响。媳妇儿,我想要你……”男人一喝点儿酒就会精虫上脑,这是不变的定率。如果你喝的不醉人世啥都做不了还好,怕的就是这种半清醒半迷糊有思维还能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
大叔嫌弃的往边上挪了挪,小白跃上床,坐在枕头上一脸好奇的看着两个挨在一起的主人。
叶晨开始一粒一粒的解季宏的拐扣,他喜欢穿小粒扭扣的衬衣,这种衬衣的扭扣非常不好解,他竟然还能在喝醉的状况下把扭扣一粒粒解开。着实不容易。大叔任由他解着自己的衣服,没有动。以他的武力值,随便一脚就能把这个精虫上脑的色狼踹下床去。可惜大叔不是沈敬言,他没有把人踹下床的习惯。再说他已经默认对方是自己的男人了,他又是自己肚子里孩子的爸爸,只要行为不过分,他是不会反抗的。
叶晨低头吻住季宏的唇,季宏牙关稍微一松,他便趁虚而入,侵入他整个口腔。在他的口中吸吮辗转,流连忘返的贪恋着他口中的津液。叶晨的嘴唇很柔软,这跟他的肤质有关。从来不用保养,也可以好到让人艳羡。叶晨仔细的吸吮着他的唇,灯光下传来滋滋作响的声音,季宏只好将唇再微张,好让他侵入的更加彻底。看他贪恋的表情,他也无奈,只好由他去吻。
叶晨伸手向季宏下身摸去,他现在怀孕三个多月,穿着宽松的棉质睡裤,非常方便上下齐手。相比较前端,他更喜欢抚摸他的身后,因为稍一刺激,就有粘滑的液体慢慢浸润出来。那感觉,特别有成就感,他也对他有感觉,心中就会充满饱满的情欲。
叶晨探向季宏的后庭时,果然手上传来粘滑的湿润感。季宏不自然的动了动身子,虽说他带着满身的酒气,可一靠近,就不自觉的不想反抗。他的心里总是柔软的,再坚持,都是被逼无奈。如果他有像高博一样的人生,也许也会像他一样无忧无虑。季宏无奈的笑了笑,发现自己最近越发懈怠了。
叶晨顺着大叔的胸口一路吻下,经过他肚子的时候,在他肚脐上安慰似的轻轻舔了一口。仿佛是在说:“宝贝儿你安心睡觉,爸爸是不会打扰你休息的。”随即一路吻下去,用牙咬开他睡裤上的带子,轻轻将他的睡裤叼下来。
季宏早已在他的亲吻下昂首挺胸,虽不是很硬,却也挺了起来。从未在灯光下好好欣赏一下他的根部,轮廓真的很漂亮,比例也很完美,和他人一样。季宏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顶端,季宏立即皱了皱眉,没有反抗,只是悄然握紧了身下的床单。
叶晨见他没反抗,胆子便大了起来。其实身为医学界权威,叶晨虽然待人接物都是平易近人,心中却也是有一股傲气的。从来没有对任何人小心益益,即使对沈敬谦他也从来不客气。但季宏不一样,他对他永远都要小心益益。这个让他爱到骨子里的男人,生怕哪里做的不好会让他心生反感。其实叶晨多虑了,季宏并不是一个挑剔的人,甚至还很包容。只要他爱上了,就可以包容你的一切。好在,他爱上的男人都是一等一的好男人。
叶晨低头含住季宏的顶端,他的根部很干净,没有任何异味,只有一点点特有的腥味。季宏爱干净,比他枕头上蜷缩的那只猫还要爱干净。不过叶晨以后也说过,什么样的大叔他都愿意亲,即使掉到下水道里的脏大叔他也愿意亲,不过要先捡起来放到盆子里洗干净。
季宏的眼睛眯了眯,他被亲的很舒服,那个地方是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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